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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院士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3  浏览次数:6341

园区各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及市科技局通知,2021年度江苏省院士工作站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支持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围绕无锡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领域建立院士工作站。医疗卫生机构每家择优申报一项。

(二)支持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含新型研发机构),引进省内外转制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院士工作站。

二、立项标准

(一)企业院士工作站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企业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企业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一致,企业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企业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具备一定规模,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比不低于3%;建站企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1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企业拥有一支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其中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与院士团队人员原则上为5:1;企业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的企业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

(二)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

1、符合国家政策,符合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功能定位。

2、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与院士有较好的合作基础,院士团队研发方向与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学科一致,高校(科研院所)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有具体合作内容并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3、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相一致的5项以上知识产权授权;建站高校院系(科研院所)拥有一致相适应的科研队伍,其中高级职称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建有院士及其团队必需的生活保障配套,配有院士专职秘书。

4、重点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

三、特别提醒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前与院士方面签订合作协议外,还需签署建站确认书,以免无效申报。

四、申报推荐流程

(一)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经市卫健委推荐上报,高校负责本校院士工作站申报、评审和上报,同时抄报市、区科技局;其他各单位由所在街道或园区板块推荐上报。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电子档见附件1、2,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三份)、院士工作站建站确认书(模版见附件3,纸质原件及扫描件各一份,单独放置)送至软件园。

(三)申报单位在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上加盖公章(电子档及纸质一式两份),连同正式申报材料和建站确认书统一报送到软件园天鹅座C座21楼企业服务部,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5日。

五、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联系人:张宏生 电话:81890918

软件园联系人:唐志晔 电话:8181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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