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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三类企业资质认定及研发费用支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8  浏览次数:132

商务局、综保区管理局、科创中心、招商中心、空港经开区、太科园管理办、各街道办事处、星洲股份、软发公司、微纳公司、生科公司、集成电路公司,各相关单位:

根据《无锡高新区管委会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关于加快推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锡高管发〔2022〕17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三类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支持奖励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对象包含:223年GEI中国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市雏鹰、瞪羚、准独角兽遴选企业。

2. 在高新区范围内注册设立,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三地”合一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纳入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范畴。

3. 企业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科研失信行为。

二、相关政策

1.资质认定奖励:对首次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5、30、50、200万元奖励,对雏鹰、瞪羚、准(潜在)独角兽企业升级为更高级别企业的,按差额补足奖励。

2.研发费用支持:对瞪羚企业、准(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按照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年度增量的60%给予研发投入奖励,年度最高可达200万元,与加速期研发费用支持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说明

1.申请资质认定奖励的企业,注册登录无锡高新区企业服务空间(以下简称“锡新通”,网址https://eswnd.ixinwu.com/)选择 “三类企业认定奖励补贴”模块,按附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各街道(园区)、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在5月30日前完成所属辖区内企业资金申报初审,并在审核栏中明确审核意见(包括材料完整性、企业经营运行状况、“三地合一”等情况)。

按照高新区科技及产业扶持领域区与园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资质类认定奖励由区级与项目所属园街财政按比例(5:5)分级承担。

2.申请研发费用支持的企业,注册登录无锡高新区企业服务空间(以下简称“锡新通”,网址https://eswnd.ixinwu.com/)选择 “科技企业研发费用支持”模块,本模块针对区本级企业,其他企业按属地通知为准。按附件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园区、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在5月30日前完成所属辖区内企业资金申报初审,并在审核栏中明确审核意见(包括材料完整性、企业经营运行状况、“三地合一”等情况)。

研发补贴由项目属地承担,有上级及区级同类研发奖励支持的项目,就高不重复,按差额补足奖励。

3. 与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签订“一事一议”的企业仅可申请资质认定奖励。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钱庆庆,81890892   

软发公司(软件园):黄鑫雨,8181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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