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企业兼任科技副总,根据省人才办和省科技厅有关通知,现将2020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0年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空天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江苏省重点培育的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享受江苏省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内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国内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申报企业应为江苏境内注册企业(不含申报人本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申报人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申报人所在学科应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
4、申报人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期间被申报企业聘任的科技副总;受聘期限不少于两年,服务报酬合计不少于12万元。
5、申报人、申报企业、申报人派出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书》;申报人应能积极协助申报企业完成相关合作任务(如: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技术需求研发、推进研发机构建设、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引进培养人才团队、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组织专题培训讲座、申报项目成果专利、制定创新发展规划等)。
6、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国家或省级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企业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等;市级以上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7、2016年以来已获得过科技副总项目的人才不得申报;2019年已获批科技副总项目的企业本年度不得申报;2016年以来科技副总项目检查考核结果为“中止”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2016年以来承担省人才办、省科技厅项目有“失信记录”的人才和企业不得申报;在任科技镇长团成员不得申报;不得与2020年省“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双创博士”项目同时申报。
四、申报组织及要求
1、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2、2020年科技副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申报书须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主体送报与网上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书、合作协议书须为原件)。申报材料详细要求及清单样稿等详见省级通知(附件1),通知电子版可在技联在线网站(www.jilianonline.cn)科技副总专区下载。
3、请科创中心、空港经开区、各街道、各专业园区(软发公司、科创公司、基地公司、微纳公司)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广泛发动,各板块原则上推荐不少于1名科技副总申报对象;6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纸质材料连同板块推荐函(附件2)盖章版报送区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联系人:张宏生 电话:0510-81890918
软件园联系人:唐志晔 电话:0510-8181213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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