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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2022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浏览次数:7574

园区各企业:

按市科技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就高新区做好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以下称“三类企业”)培育库2022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定期受理、集中评审、分批入库”的原则,2022年分两批受理申报材料,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9日(周四),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日(周四)。

二、入库条件

三类企业入库条件按照《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评价遴选办法(试行)》(锡科高〔202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

1、纳入雏鹰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须已申请或拥有一项以上知识产权,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成立不超过 8 年的科技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 100 万元(含)-2000 万元。(2)上年度研发投入 100 万元(含)以上。(3)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 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 1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2、纳入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须拥有一项以上有效知识产权,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成立在 3 年以上 10 年以内的独立法人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主营收入增长率达到 20%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10%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含)-1 亿元,主营收入增长率达到 15%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10%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5 亿元,主营收入增长率达到 10%及以上或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10%及以上。(2)近 3 年平均研发投入 200 万元(含)以上。(3)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 3 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 6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3、纳入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市场估值 3 亿元以上;(2)已完成 A 轮融资且未上市;(3)近 2 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不低于3%;(4)拥有三项以上有效知识产权。

三、工作要求

1. 企业申报。

各申报企业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入库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58.215.18.161:100/)注册帐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使用帐号进行登录,选择“三类企业入库申报”,然后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表”填报数据及上传附件材料,最后点击“提交”。待区科技局、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三类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按要求(见附件2)装订。

 2. 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按通知内时间节点尽快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按附件2要求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附件3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统一报送至软件园企业服务部(地址:天鹅座C座21楼)。

四、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处,钱庆庆,81890892

区科技局一站式中心,李峰,81002269

软件园,陆晔娴,81812196

无锡(国家)软件园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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